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多少?

发布时间:2019-11-13 点击次数:3657

根据常政办发〔2018〕170号文件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-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》精神,货物类、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达100万元(含)以上,实行公开招投标。

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服务,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)执行,即: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,重要设备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,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;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服务,执行《政府采购法》及实施条例,应当采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采购。